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研讨会在我司成功举行
发布时间:2021-05-14 阅读:19132021年5月14日,由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主办的“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研讨会”在湖北华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(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大厦24楼)会议室举行。
湖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冯生博士、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暨秘书长吴玉辉莅临我司指导,省财政厅、省资产评估协会领导及各资产行业机构负责人一行前来考察参观;集团公司领导宋生华到会交流,对与会领导表示热烈欢迎,并表态将协同公司上下、配合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,为行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。

宋生华向冯生博士表示热烈欢迎

(从左至右)吴玉辉副会长、宋生华、冯生博士、杨传斌 现场交流

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,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,对构建安全规范、节约高效、公开透明、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,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,起到积极作用。
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冯生博士在发言时表示,《条例》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,对今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,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。
本次研讨会针对《条例》涉及到的资产评估商机研究、业务发现进行进一步深入探讨,重点讨论了如何在《条例》颁布后,提升资产评估行业水平,更好地服务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。省财政厅、省资产评估协会领导呼吁各单位应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,深入学习、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形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、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浓厚氛围,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见效。